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邀请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绵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定于2024年3月下旬召开。现将公民旁听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研究市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意见
(二)审议《绵阳市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条例(草案)》
(三)审议《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四)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2024年度计划草案的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听取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一)听取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二)听取小枧地区检察院关于2023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十三)对有关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二、旁听报名资格和方式
请我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需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到市人大常委会(园艺山子云路北段60号)办公室秘书科(316室)现场报名;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传真报名。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3月11日上午12:00。
联系电话(传真):2212555
联 系 人:杨 泾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