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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邀请公民旁听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8-11-28 15:4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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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定于2018年12月14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现将公民旁听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审议《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

(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市级预算调整方案;

(四)审议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增加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的决定;

(五)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六)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物流中心建设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

(九)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引二期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的报告(书面);

(十一)听取市人民政府执行《关于加快推进畅通绵阳建设决议》情况的报告(书面);

(十二)听取和审议绵阳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

(十三)人事免职事项。

二、报名方式

请我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或社区证明(需加盖单位或社区印章),于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市人大常委会(园艺山子云路北段60号)办公室秘书处(316室)现场报名;或将身份证及单位(社区)证明复印后传真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收报名。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12月12日上午12:00。   

联系电话:2212555

联 系 人:杨  泾

 


 

绵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