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6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免去
王友富的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
冯小娇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欧泳如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云锋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田浩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杨雪波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黄小容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