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4日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梁磊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刘海昌为绵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批准
吴波辞去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薛真勇辞去盐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
周琳堤为平武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薛真勇为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