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郑文京的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汪楠为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免去
文峰的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温亚彬的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温亚彬为绵阳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王建平为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严波为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斌为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赵克宏为绵阳市小枧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陈小乔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郭希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刘霏为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