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免去
蒋明文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谭红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奉英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兰大波的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
王欢为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