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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大常委会对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8-23 15: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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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盐亭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通过深入实地查看,查阅相关资料,走访干部群众,召开部门座谈会等形式,对该县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组认为,自《条例》施行以来,盐亭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将饮用水安全和饮用水源保护作为最基本的民生工程来抓,积极对上争取,逐年加大投入,持续推进饮用水项目工程建设,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严格实施监督管理,城镇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饮用水安全状况总体良好,全县未发生饮用水重大安全事故。

在《条例》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部分地区水源保护区划定滞后;二是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未完成;三是水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个别乡镇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四是工程建设推进缓慢,未取得实质进展;五是水质监测不到位;六是卫生许可证取得率低。

检查组建议县人民政府:一是要结合本次机构改革,在机构“三定”方案中进一步明确、细化生态环境、水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卫健等部门和乡镇在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方面的职能职责;二是要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善标识标牌、隔离护栏等设施设备;三是要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加快饮用水工程建设,强力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尽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问题;四是要逗硬执行政府相关部门、乡镇和供水企业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严格行政执法,进一步落实饮用水源保护措施;五是要不断加强饮用水源地和供水站点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饮用水安全隐患和问题,要监督供水站点配备检测设备和人员,加强日常水质检测,配齐必要的水处理设施设备,按规范要求对水体进行处理,不断提高饮用水品质。

 

(盐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