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县市区人大

三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关口前移 突出预审时效

发布日期:2020-11-12 09:31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

 

近年来,三台县人大常委会把预算预算审查关口前移,对预算全领域的各环节实施全方位监督,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找准预算审查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审查时间不充分。财政预算编制是预算管理过程中的必要环节,也是预算审查监督的重要基础。但每年政府财政部门预算编制送达不及时,根据《预算法》的有关规定,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在本级人代会举行的前一个月,将预算草案提交人大财经、预算工委进行初步审查。由于政府及财政部门预算编制受内部审核及其它因素影响,向人大财经、预算工委提交的预算草案时间一再推迟,有时在人代会召开前几日才送达,有的预算调整方案甚至在上会前才送达。根本没时间进行实地调研并进行有效审查,导致地方人大对财政预算的审查在客观上流于形式,成为程序性审查监督。

二是审查内容不全面。财政预算编制精细化程序不高。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每年向人代会提交大会审议的财政预算报告,部门预算不够精准,一是个别单位编制的个别项目支出预算金额与提供的编制依据反映的金额存在一定的差异;二是财政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存在预安排的情况,个别项目编制依据为上级的指导意见,未反映到具体项目和具体实施方案上。客观上造成了人大审查批准预算报告成了政府报什么,人大批什么,审查内容不全面。

三是缺乏专业人员。由于人大财政委、预算委等机构大多数人员财经专业知识程度不高,虽有专家库成员,但受财政政策变化和责任心等因素影响,预算审查监督实效不高;同时,在全市率先建立的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缺乏一名既有财政业务知识、又具备系统操作能力的专业人员,难以对预算的下达和执行情况进行全方位的跟踪监督。

备足功课加大预算审查监督实效性

一是做足工作准备。按照《三台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在公开征求有关部门、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以及召开人大常委会预算审查监督联席会议的时候,请财政部门一并听取,并就当年财力情况、预算政策、预算标准、保障重点预算等情况进行说明;财政在编制预决算时也可事先征求人大财经委、预工委的意见;建立预算执行和信息报送制度,保持信息沟通,为强化人大预(决)算审查和审议意见和决议的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确保审查时间。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严格法定报送时间。依据《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讨论预算、决算草案、调整预算三十日前,将相关草案和初步方案报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财政部门要提前按规定编制预(决)算,准备相关资料,保证按法定时间将预决算编制相关资料提前报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审查。

三是加强协调沟通。督促政府及其财政部门严格落实《新预算法实施条列》,强化预算编制工作安排落实,必须按照要求在每年6月30前部署下一年度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财政在预决算草案编制前,应先征求人大有关委室和预工委意见,以便提前介入,调研论证,就具体事项交换意见,依法依规处理分歧并达成共识,再完善相关草案和初步方案后,报县政府常务会审查;在政府常务会审查同意后报人大组织预(决)算专家开展初步审查,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后,会同县政府常务会审议结果,一并报送县委常委会审定;人大按照县委常委会审查结果通过法定程序予以贯彻落实。以减少分歧,形成共识。

四是着力能力提升。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充分运用预算联网监督平台的各项审查监督功能,强化人大财经委、预工委干部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特别是履行好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做好服务保障。

 

 

(三台县人大常委会预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