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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2019-06-04 17:2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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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近期,盐亭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常委会分管领导牵头、城环资工委等委室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对县城南北大街、鸿宇广场、中央大城、碧桂园岐伯广场在建工地以及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垃圾处理场、建筑垃圾处理场等17个点位进行了现场检查,走访了部分社区干部和居民代表,并召集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重点部门对《条例》贯彻执行的情况汇报,全面掌握我县贯彻落实情况。

检查组认为,盐亭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十分重视《条例》的贯彻实施,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为加快推进美丽宜居盐亭战略的重要法律支撑,以深化巩固文明城市建设为抓手,积极履职,创新管理,大力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建设与管理,《条例》贯彻实施近三年来,盐亭城市市容和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和面貌有了较大改观,连续两届保持了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检查组指出,盐亭县贯彻实施《条例》还存在不少问题,如知晓率不高,相关配套制度尚不完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日常监管机制不健全,市容和环境卫生突出问题仍然较多、城管执法力量严重不足。

检查组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继续加强宣传,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要不断加大投入,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要尽快理顺体制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能职责;要尽快出台相关办法,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要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根治城市“顽疾”。

 

(盐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