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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县羌族自治县召开2020年立法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20-05-26 11:55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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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5日,北川召开2020年立法工作会,通报2019年立法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2020年立法工作,听取对民族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立法工作组组长张周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民族立法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少数民族自治地区的重要权力,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重要体现,民族地区法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立法的延伸和补充。北川应用好用活民族立法权,全面加强立法工作,以良法促进发展。

会议学习了《北川羌族自治县立法条例》,县商务经合局、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司法局作交流发言,与会人员对立法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立法工作组副组长王永昭就如何用好民族立法权,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向政府各职能部门提出了要求和希望。

会议指出:自治县成立17年以来,北川立法成果显著,立法质量和数量均名列全省民族自治地区前列,得到省人大和社会的高度肯定,为北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但也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立法合力未形成、立法力量不足、措施不力等问题,有待进一步加以改进。

会议强调:北川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阶段,在发展前进的道路上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不断通过立法来规范和解决。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立法。2020年立法计划已经县委批准,列入重点工作,全县要认真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公众参与、专家指导”的立法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2020年立法任务。二要坚定工作信心,克服畏难情绪。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法规草案起草,相关职能部门要克服畏难情绪,找准管理和工作推动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起草工作,把好法规草案制度设计的第一关,确保能解决问题,切实保证提交的法规案能按时按质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三要多方参与配合,做好各项保障。立法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共同参与,通力配合。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做好保障和服务工作,确保立法工作的顺利开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四要用好立法成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北川已颁布实施自治条例一部,单行条例六部,另有两部单行条例正在报批中。相关部门应当将这些立法成果列入普法宣传,切实将条例宣传好、执行好、遵守好。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立法工作组副组长赵海清主持会议。县级领导邓清成、马云、赵华、陆桂琼出席会议,县立法工作组成员、县人大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县政协相关委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