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全票表决通过北川县两部条例
7月31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北川羌族自治县北川苔子茶古茶树保护条例》《北川羌族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两部条例将于2020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省人大民宗委领导在之前的分组审议及情况汇总会时,高度评价了北川立法工作,称赞北川人大常委会工作积极主动,送审的条例法律依据充分,内容成熟,质量高,效果好,走在了三州四县前列,是自治县立法工作标杆!希望北川要组织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让全县干部群众都知晓条例内容,严格遵守和执行条例;要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为北川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