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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5-31 10:2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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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平武召开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受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何充同志的委托,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巩宁同志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继辉、杨明良、何辉勇等2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九绵高速公路(平武段)建设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关于“平武中蜂+”扶贫套餐产业建设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关于调整统筹使用“5.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结转结余资金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法院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县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前,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辉勇同志还组织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知识。

 

(平武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