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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7-29 10:48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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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盐亭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何光明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范莉、勾永阶、何光宗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报告、贯彻实施《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及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上半年应急管理工作的报告》及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关于我县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讨论并通过了相关人事事项。

会议还组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栗战书委员长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何光明在会议上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要做好四点:一是要坚持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栗战书委员长讲话要求,自觉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奋力开创我县人大工作新局面。二是要自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加强我县人大执法检查和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不断增强工作整体实效。三是要学习传承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的思想财富、精神财富和实践成果,继续抓好我县人大代表之家、人大代表联络站建设和运行工作,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真正做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用法治保障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四是要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推动人大自身建设,切实提高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为新时代全面推进我县“三个加快”作出更大贡献。

 

 

(盐亭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