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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仙区:防止代表“被满意”现场打分“评评看”

发布日期:2019-10-31 11:14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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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9日,在游仙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及被抽取的20件代表建议所涉及的领衔人大代表对区教体局等18个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此创新之举,源于游仙区人大常委会探索创新,在全市率先出台的《游仙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开展工作评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聚焦关切深调研破解难题送真招

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是民声民意的直接表达和反馈,通过建议的有效落实,才能持续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游仙区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不断丰富督办方式、完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督促建议办理从“重回复”向“重落实”转变。

年初召开的游仙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108件。这些装满民意、凝聚代表们心血的建议,办理情况如何?

今年7月、8月,由区人大常委会牵头督办领导及联系各(专)委、室组成的调研组前往部分乡镇、政府部门,对部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实地走访调研,并与领衔代表、群众代表沟通交流,了解掌握实情。“实地走访是为常委会审议作准备,摸清实际情况,才能更加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玉国说。

经过调研视察,调研组发现部分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有重视程度不够、分工不细、重答复轻落实、后期搞突击等现象。从总体来看,办理实效离代表的期盼和群众的关切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为更好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调研组成员提出了中肯意见,建议出台相应制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

刚性约束重实效满不满意现场评破解难题就要敢于直面问题,敢于创新担当。

游仙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前期走访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等,在此基础上起草了《意见》,以刚性约束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为了使得《意见》更具可行性、操作性,该区人大常委会还邀请相关部门、上级业务部门等座谈交流,根据他们提出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今年9月底,经区委同意,《意见》正式出台。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宗华介绍,工作评议是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开展评议,目的是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努力加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效,将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切实转化为具体政策措施,推动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得到解决。据悉,这也是我市首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评议实施意见出台。

《意见》规定,评议范围由代表建议中抽取的20%(含重点督办件)组成,评议主体除了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之外,邀请被抽取建议涉及的领衔人大代表参与。此外,《意见》还对评议时间、评议组织、评议程序和方式、评议成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工作评议动真格“红脸出汗”求实效

10月29日,在游仙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及被抽取的20件代表建议所涉及的领衔人大代表,对区教体局等18个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了现场评议。这次评议的结果,将以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名义向区委报告,并通报区政府以及区目标绩效办,同时会运用至年度考核之中,作为年度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根据《意见》,每件评议综合评价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达到80%以上的作为满意件,每件评议综合评价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达到60%-80%的作为基本满意件,而每件评议综合评价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低于60%的作为不满意件。

“过去,代表即使对建议办理情况不是很满意,但碍于情面,也会在‘反馈意见表’的满意栏画上‘√’。现在,对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既要现场点评、测评,承办单位如果不是认真用心办理,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很难达到80%以上。”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主任肖丹介绍,通过此举,切实加强了督办力度,督促建议承办单位用心、用情办理,让代表满意,群众受益,也让监督力度更大,效果更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