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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19-06-24 09: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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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黄正良、董晓彬、李川萍、李作虎,秘书长王昭洪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副市长王明华、蒋丽英、廖雪梅,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泽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吴长福,以及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2018年度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绵阳市2019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并按照法定程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关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会议要求,强力推进政策落实见效,切实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积极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持续推动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经营监管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加强信息化建设,促进管理公开透明,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关于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会议要求,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创新服务机制,促进土地经营取得最大成效;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