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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广场活动

发布日期:2019-12-05 15:55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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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的2019年绵阳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广场活动在铁牛广场举行。

活动现场宣读并为我市获评四川省第二批省级法治示范县(市、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授牌。

现场还举行了精彩的法治文艺汇演,法治文化节目接连上演,快板、舞蹈、小品、川剧等形式各异的节目,将法治案例、法治故事完美结合,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台下,40个市级部门、30个区级部门工作人员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涵盖了市民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法律问题,让市民进一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并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法律咨询、普及法律知识。

为在全市形成“拥护宪法、尊崇宪法、维护宪法、学习宪法”的浓厚舆论宣传氛围,增强全社会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本次“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分设主题日方式,除了4日上午的“宪法宣传周”主场活动外,还安排了七个主题日,分别是:宪法进企业主题日、宪法进农村主题日、宪法进机关主题日、宪法进校园主题日、宪法进社区主题日、宪法进宗教场所主题日、宪法进网络主题日,推动宪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事例,让书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王明华,市政协副主席李京平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