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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2019-04-10 16:0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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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4月26日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会议还审定了《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方案;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关于赴湖北武汉、河南信阳考察学习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传统村落立法经验的汇报;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相关人事事项的汇报。

马华指出,《条例》是我市获准行使地方立法权后,制定出台的首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这次执法检查是《条例》2017年3月施行以来开展的首次执法检查,主要目的是推动城市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促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治理,优化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马华要求,要充分认识这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聚焦发现和解决城市管理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开展检查,客观真实全面反映情况和问题;要明确责任,真检实查,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力争取得实效,积极推进法治绵阳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兴春、黄正良、董晓彬、李川萍、李作虎,秘书长王昭洪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