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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5-07-09 11:14文章来源: 市人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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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 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九十四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情况开展了专题询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实施消费提质扩容行动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经审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

会议认为,市“一府两院”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完善制度机制、整治突出问题、强化法律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绵阳连续五年在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评优秀。但也存在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还需优化、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护还需加力、涉企执法行为还不够规范、法治服务保障还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定期评估、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推动“非禁即入”落地生根,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积极推进“无证明城市”建设,有效解决审批环节重复、流程繁琐等问题,着力打通信息系统数据壁垒,实现数据全量互联互通。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切实改进涉企政策制定征求意见的方式,及时解决企业反映的实际困难和合理诉求。

二要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入开展防范整治虚假诉讼专项清理行动,依法打击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强化涉企行政诉讼、执行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加大涉企案件办理力度,依法监督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推动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

三要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和“亮码入企”制度,加强对基层执法检查的指导和监督,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深入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持续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涉企执法的规范性、公正性。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从源头上避免程序违法行为发生。

四要不断提升涉企法治服务和保障水平。坚持公正司法,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法治体检”等活动,支持引导市场主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法治意识和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健全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涉企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合作,促进矛盾纠纷高效化解。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限时办结机制,强化“执行难”源头治理,有效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不断提高胜诉权益兑现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二、关于实施消费提质扩容行动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聚焦“加快建成川渝消费副中心”目标,深入实施消费提质扩容行动,强化业态创新和市场主体培育,推动消费载体升级,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消费规模仍需扩大、新兴消费培育不足、消费环境有待改善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持续推动消费扩面增量。聚焦汽车、家电、住房等大宗消费领域,加力扩围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提高消费券投放精准度,进一步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扩容升级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聚集区,改造提升绵州记忆、上马故事等特色步行街能级,加快建设涪江环球港、阅溪谷等消费新地标,增强消费吸附力。持续开展“绵品出川”“绵动全球”活动,推动更多“绵阳造”进入全国大市场,不断扩大消费规模。

二要深入挖掘新兴消费。瞄准“一老一小”、互联网新生代等消费力量,加快发展首发经济、银发经济、平台经济、夜间经济、直播经济等新业态,满足多元化消费需求。加强对赛事经济、医美康养、低空经济等新型业态的培育和引导,着力打造一批体验性强的特色项目和活动,积极培育消费新热点。‌推动产业升级与消费融合,有针对性开发更多新兴消费产品和服务,挖掘新的消费增长点。

三要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深化服务业市场主体“聚变裂变”工程,大力实施“个转企、小升规、规做强”专项行动,培育壮大消费市场主体。深入实施县域商业三年行动,完善城乡消费基础设施,提升县城消费带动能力。持续推进便民生活圈建设,促进商业业态与便民服务融合发展。大力推进消费领域商业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消费者维权机制,提高消费市场监管效能,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

三、关于落实惠企政策直达快享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惠企政策落实工作,不断优化政策供给,创新工作机制,强化服务保障,推动“惠企政策落实”指标在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评“优秀”等次。但也存在政策宣传解读还不够,政策兑现流程还不优、政策监督评估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强化政策宣传解读。依托“绵企通”平台打造政策服务中枢,实现各级各类政策全量归集、动态更新,破解政策信息碎片化难题。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构建政策、企业“精准画像”机制,全面了解企业状况和需求,精准推送惠企政策信息。建立惠企政策标准化解读体系,加大宣传解读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和覆盖面。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宣传矩阵,重点提升传统行业政策触达效率,确保政策“看得懂、用得上”。

二要优化政策兑现流程。进一步完善惠企政策“一窗”“一网”受办机制,持续升级“绵企通”平台智能化功能。加强部门协同,打破数据壁垒,推动企业基础信息共享互认,减少重复提交材料与多头跑动现象。进一步精简申报资料、压缩冗余环节,扩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范围,提高惠企政策兑现效率。健全完善惠企资金管理制度,创新资金拨付机制,着力破解资金兑付时间长的问题,让政策红利“快享尽享”。

三要加强政策监督评估。常态化跟踪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畅通企业反馈与投诉渠道,收集政策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确保政策咨询“接诉即达”,相关诉求“接诉即办”。建立惠企政策稳定性保障机制,减少政策变动对企业经营预期干扰。建立惠企政策绩效评估机制,及时优化调整实施效果不佳、企业诉求集中的政策,进一步提升惠企政策精准度。

四、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避险搬迁等工作,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也存在地灾防治责任体系不够健全、风险隐患排查存在盲点、综合治理力度不大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健全防治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压实政府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单位和个人直接责任,健全“市县乡村组点”六级防灾责任链条,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救灾体系。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二要抓好风险排查预警。严格落实《四川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十条要求》,定期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巡查排查,适时更新动态分级管理台账,及时发现并掌握潜在风险。大力推进空天地一体化监测网络迭代升级,推广应用地灾防治新技术,进一步提升预警精度、广度和准确率。坚持群防群治,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充分发动镇村干部、一线监测员参与主动报灾和隐患排查,夯实地灾防治基层基础。

三要加大综合治理力度。聚焦地震影响区、矿山、高陡边坡、靠山临崖、泥石流沟口等重点区域,分类落实防范措施,科学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筑牢地质灾害安全防线。认真贯彻落实《绵阳市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村(居)民避险搬迁专项规划(2023-2027年)》,加快推进避险搬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任务。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认真落实防治措施,从源头防范和减轻灾害风险。 

五、关于《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实施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完善组织体系,细化工作措施,聚焦重点攻坚,推动涪江绵阳段出境断面水质连续6年保持Ⅱ类及以上,河湖长制工作成效持续位列全省第一方阵。但也存在河湖管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保护治理还需加强、部分乱象顽疾尚未根治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压实河湖治理责任。充分发挥总河长引领带动和河长制办公室统筹协调职能,完善“党政主导、河长牵头、属地负责、部门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涉河湖重大问题倒查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履职不力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要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坚持重在保护、要在治理,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治理。科学编制实施“一河(湖)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健全完善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夯实河湖生态本底。扎实推动跨界河流地区联治共护,加大联巡联查、联席会商、联合执法力度,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联防联控联治。丰富拓展“七进”等特色宣传活动,总结推广“五管齐下护河湖”等特色经验做法,打造更多幸福河湖示范样板。

三要扎实抓好发现问题整改。对照《执法检查报告》和《执法检查问题清单》,聚焦解决河湖库“四乱”、城镇河段雨污混排、污水管网渗漏外溢、违规垂钓等突出问题,分级分类制定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主体,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有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