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意见
(2025年9月4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九十七次会议通过)
绵阳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5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情况的报告,市中级法院关于全市法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2025年1至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和市人代会部署要求,将发挥中国科技城优势加快建成省域经济副中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牵引、总抓手,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全市GDP增长6.8%,增速高于全国、全省1.5、1.2个百分点,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但也存在主要经济指标增速位次回落、工业增长动能不足、部分领域投资下滑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市委“新春第一会”和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大力实施“八大行动”,扎实抓好“四张清单”,推动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对标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和精准调度,深入剖析经济指标增速回落的深层次原因,压紧压实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奋战三季度、攻坚下半年,确保如期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十四五”圆满收官。
二要着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赋能行动,用好“人才十条”“金融十条”“科创十条”,持续提升科技成果本地转化率,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技创新先行区。认真落实“五个一”机制,扎实推动“587”产业建圈强链,促进新赛道产业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强化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持续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精准支持骨干企业稳产增产,推动新入库规上工业企业满产达产。加强精准招商,不断提升发展后劲,深入开展助企纾困行动,及时化解企业生产经营难题,促进工业经济向好发展。坚持“双轮驱动”稳定服务业增势,着力提升批发零售、文体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能级,大力发展科研技术、信息软件等生产性服务业。抢抓“金九银十”等关键节点,大力开展促消费活动,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持续深挖消费潜力。夯实农业生产基础,围绕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绵阳片区,全力保障粮油稳面增产与畜禽稳产保供。
三要大力推动投资企稳回升。坚持以项目为中心组织经济工作,深入开展项目投资突破攻坚,建立健全重大项目调度推进机制,集中力量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问题,促进项目快建设、速投产,尽快形成有效投资增量,推动固定资产投资企稳回升。紧扣国省政策导向,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聚焦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先进制造等重点领域,前瞻谋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做细前期工作,加大争取力度,推动更多重点项目纳入国省大盘子。加大项目招引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已签约项目尽快落地,加快在谈重点项目签约进程,切实提高项目开工率、履约率。
四要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突出就业优先政策导向,落实好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等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大力推进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建设,统筹做好教育、医疗、社保、托幼、养老等工作,进一步增进民生福祉。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抓实抓好防汛抗旱、地灾防治、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科学务实防范化解房地产、金融等领域风险,持续保持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二、关于2025年1至6月预算执行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预算管理水平不高、绩效结果应用不充分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统筹抓好增收节支。严格落实预算法,深入贯彻《绵阳市推动财政高质量发展十八条措施》,持续推进财源建设,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监控,强化培植税源增量,努力提高收入质量。全面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从严从紧安排非刚性、非重点支出。
二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效能。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587”产业体系建圈强链建设,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政策集成协同,用足用好政府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转移支付资金、政府投资基金、财政补助等政策工具,大力支持重大项目建设。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大调存量、优结构、保重点力度,增强对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财力保障。
三要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加快健全“1+N”支出标准体系,实现开支范围、项目申报、金额测算、项目设置标准化。严格落实预算执行监控机制,强化对基层财政运行的分析评估和日常监管,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纵深推进“巡审财”联动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加强债务风险管控,推动债务置换重组、融资续接,优化存量债务结构,确保完成年度债务化解任务。
四要强化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完善“立项有评估、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持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以绩效为核心的财政资金分配机制,通过动态监控、预算挂钩、监督考核等方式强化绩效结果应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
三、关于202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审计机关高度重视审计工作,依法审计2024年度市级财政管理、市级部门预算执行、高质量发展、民生政策及资金、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项目等工作,客观指出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有效发挥了审计监督的重要作用。但也存在审计监督力度还需加大、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审计结果运用不充分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民生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审计力度,推进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助力全市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聚焦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强化对预算绩效、国有资产、政府债券等方面的跟踪审计,切实从体制机制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有效防范化解风险。
二要抓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被审计单位及相关责任部门要压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及时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及以往年度未完成整改的问题,明确任务分工和整改要求,强化跟踪督促,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和长效机制,做到“治已病”、“防未病”。针对屡审屡犯的问题和审计发现的共性问题,深挖问题根源,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整改实效。认真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审计整改工作的二十条措施》,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落实与追责问责机制,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三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坚持将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项目安排、预算编制、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健全完善审计结果与预算编制相衔接的工作机制,持续促进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深化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司法监督、财会监督等方面的协同配合,健全信息沟通、力量统筹、成果共享的协作机制,加强案件线索移送,增强监督合力。
四、关于基层医疗卫生强基工作
会议认为,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的决策部署,大力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全面推进城乡医疗卫生一体化发展,推动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乡村居民健康水平稳步提高。但也存在医共体实化运行不足、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不高、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改革举措系统集成,大力推进“三医”联改落地见效,加快推动医保打包付费政策全面落地。有序推进医共体建设,深入推进县总医院、“十大管理中心”等实体化运作,健全资源长效下沉机制,积极推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和城乡联动,推动县域医疗机构服务和管理一体化运作。完善“一金三池”建设,做实“五大资源共享中心”,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和基层承接能力。
二要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管理服务能力。畅通绿色转诊通道,提升基层重症、危重症识别和急救能力,增强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深化“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严格落实基层医疗机构补助政策,持续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达标覆盖面和质量。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设置和设备配备,提升常见病和慢性病预防、治疗、康复能力。强化医保政策精准引导,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落实医保支付倾斜政策,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将发展重心转移到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上来。深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扎实开展义诊行动,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信用就医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
三要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探索完善“县管乡用”扩面、“乡聘村用”管理机制,出台更具吸引力的基层紧缺人才招引政策,通过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定向培养等方式拓宽村医来源。落实基层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有针对性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线上线下培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水平。落实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待遇补助,健全绩效激励机制,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加强绩效结果运用,提升基层医疗队伍积极性。完善村医退出保障,逐步提高退出岗位且未购买养老保险乡村村医补助标准。
五、关于全市法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在依法审理案件、服务发展大局、深化司法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积极作为,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审判质效不高、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化解力度不够、执行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着力持续提高审判质效。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及运行机制,坚持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全面落实“阅核制”和“四类案件”监管,切实推动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化解。进一步健全审限动态监管机制,强化全流程实时预警,抓实全流程节点管控,有效预防超审限案件产生。加强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和审判辅助人员培训,有效缓解基层法官办案压力,着力减少案件积压。
二要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力量的协调联动,落实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责任,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坚持访调结合、调解先行,推动调解工作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深化推进“有信必复”工作,推动接访办信与审级监督等工作有机结合。深化“调解协议当场司法确认”等制度,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升“案结事了”实效。
三要大力化解“执行难”问题。深化审判权和执行权分离改革,健全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完善执行与行政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查人找物能力,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扎实推进执行条线“三统一”管理改革,有效整合司法资源、提升执行效率。
四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细化完善审判组织办案权责和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法官惩戒委员会建设,完善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制度。优化审判质效评价体系,完善审判质效管理指标体系,切实推进案件管理、监督指导等工作。进一步优化民事、行政再审申请审查程序,探索推进繁简分流,提升再审申请审查质效。
六、关于全市检察机关2025年上半年工作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在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等方面积极主动,工作成效明显。但也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全面、服务保障民生力度不够、检察监督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会议要求:
一要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依法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进一步完善刑事指控体系和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进一步健全民事检察工作机制,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完善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加大行政裁判、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力度。完善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机制,规范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加强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有机衔接。
二要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健全检察便民利民机制,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加大保障妇女、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工作力度,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紧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矛盾源头治理,健全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要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检察官惩戒与权益保障制度,持续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现代化。强化履职培训,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提升金融、知识产权等领域监督能力。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工作,提升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